作品自愿登记
办事机构:浙江省版权局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本省内著作权人的的作品(计算机软件作品除外)
申办手续:
申请者向省版权局提交:
(一)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是申请人表达请求作品登记的书面文件;
(二)作品登记表(可下载);
(三)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可下载);
(四)作品自愿登记作品说明书,是创作内容、特点、构思和过程等的具体说明;
(五)著作权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工商企业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盖公章;
(六)作品样本;
(七)代理人委托书等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
办理程序:申请者向省版权局提出申请,提交作品登记文件资料。经登记的作品由省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
办理依据:
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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