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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纺城花样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被授予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 2011 - 10 - 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 字号:[ ]

  为充分发挥版权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经推荐申报和考核验收,国家版权局近日正式发文,授予绍兴县中国轻纺城花样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等8家单位、园区(基地)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称号。
  中国轻纺城是以面料为主的全国重点市场,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直是困扰市场提升发展的核心难题之一。为此,在省版权局的指导帮助下,绍兴县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协同该县相关部门积极加强科学监管,2008年下半年在中国轻纺城专门成立了花样版权登记管理保护办公室,作为市场花样版权保护的综合机构,并紧紧抓住纺织品花样版权保护这一核心进行创新探索,形成了以“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四位一体”保护体系,同时牵头促进浙江绍兴、江苏南通、山东潍坊、广东佛山四大纺织品龙头市场联合,建立了跨区域版权保护“协作联合体”,开创了我国跨省开展纺织品市场版权保护与合作的先河。三年来共受理花样登记11492件,是此前8年间的12倍多,查处、调解各类侵权案件纠纷500多起,其中异地案件103起,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1.1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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