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协会于8月25日至28日在湖南长沙市举行图书公益广告座谈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出版集团、出版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局陈克韶副局长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上,中国出版协会介绍了利用图书闲置资源刊发公益广告,为读者增加消费附加值,为出版单位提升两个效益的改革意见;通报了征求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图书刊发公益广告的政策意见情况;江苏、新疆等地介绍了刊发图书公益广告实施情况。
会议研究提出了图书公益广告发布的有关要求。一是目前只在图书上刊发公益广告,并且广告要与图书本身相得益彰;二是目前只在图书封底刊发公益广告;三是不在全国和地方统编教材中刊发公益广告;四是广告代理商要具有刊发公益广告的资质;五是对于作者有特殊要求的品种,要从实际出发,决定是否刊发公益广告;六是人民出版社的理论图书可以刊发公益广告;七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文集暂不刊发公益广告。
陈克韶副局长在座谈会上表示,省局支持利用图书闲置资源刊发公益广告这一举措,下一步将做好对浙江图书出版单位刊发图书公益广告的倡导、动员、组织工作,并希望总署、国家版协进一步制定完善刊发公益广告的相关规定,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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