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受理机构: 报刊管理处
联 系 人: 周国良 余丹
联系电话: (0571)87163126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办理期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设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325项。

受理条件: 申请条件: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数量限制:有

办事流程: 许可程序:期刊出版增刊,由期刊的主办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省新闻出版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批准的,要说明理由。
流 程 图:
材料明细: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1、拟出增刊文章目录(如是本刊已发表的文章,须注册本刊发表时间);
2、增刊开本、页码、印数、定价、出版时间、承印单位;
3、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期刊提供拟编入增刊的文章原文。
申请书格式文本: 无
表格下载:
在线受理:
结果查询:
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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