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审核
   
受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服务对象:
项目类型: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审核
办理期限:
收费情况:
设立依据:

 

设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接受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赠送出版物的管理办法、订户订购境外出版物管理办法、互联网出版管理办法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

《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对进口出版物的发行实行分类管理,对进口报纸、期刊和限定发行范围的进口图书、电子出版物等实行订户订购、分类供应的发行方式;非限定发行范围的进口图书、电子出版物实行市场销售的发行方式。

第七条:国内单位订户订购限定发行范围的进口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中央单位订户由所属中央各部委审批;地方单位订户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送同级党委宣传部审批。获得批准的订户持单位订购申请书和有关批准文件,到新闻出版总署指定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办理订购手续。

(因总署对操作程序尚不明确,目前暂不开展此项许可。)

 

受理条件:
办事流程:
流 程 图:
材料明细:
表格下载:
在线受理:
结果查询:
监督措施: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使用帮助|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    浙ICP备05000088号
浙江浙大网新互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和技术支持
建议IE5.5、1024x768浏览效果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