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出版社和有关报刊社、印刷复制企业、发行企业,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

512,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强烈地震,给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同时也激发起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坚强决心和巨大力量。前期,我省广大新闻出版工作者和新闻出版单位与全国人民一道,充分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精神,踊跃向灾区人民捐款捐书,体现了血浓于水的同胞之情。当前,正值抗震救灾工作的关键时期,需要我们继续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再接再厉,把抗震救灾工作进行到底。根据新闻出版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新闻出版管理工作重中之重的任务

这次特大地震,震级高、波及广、灾情重、损失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抗震救灾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积极投入。我省新闻出版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和单位,要进一步充分认识抗震救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抗震救灾工作的部署上来。结合新闻出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就是当前的中心、当前的大局、当前新闻出版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认真及时做好抗震救灾出版物的出版工作

及时出版和向灾区输送灾害心理干预、防震防疫知识等有关抗震救灾的出版物,是新闻出版部门服务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出版社要积极策划和及时出版为抗震救灾服务的各类出版物,并向灾区人民广泛捐赠。对服务抗震救灾的出版物,我局将根据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设快速办事通道,优先快速办理选题审批、书号配发、版权登记手续等一系列工作,如有需要将积极帮助联系落实印刷、复制单位。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大力支持有关单位编印出版服务抗震救灾工作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简化审批手续,做到随到随办。

三、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的引导

各有关报刊社要按照中央要求和有关部门的部署,进一步精心组织好抗震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信息,积极传达党和国家及全国人民对灾区人民的关爱,及时发现和总结抗震救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有效疏导和稳定社会情绪,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大无畏精神、团结互助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为抗震救灾工作提供优秀的新闻服务。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报刊审读阅评,在近期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宣传报道专题阅评活动,积极总结、推广抗震救灾宣传报道中好的做法、经验,及时发现和预警可能发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引导有关报刊加强正面宣传报道,不断提高宣传报道水平。

四、切实强化新闻出版阵地的监管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在抗震救灾的非常时期,要更加密切关注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市场、互联网出版活动的动态,切实加强监管,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有效防范和坚决查处可能出现的借灾情制造假新闻,通过印刷品、出版物散布蛊惑人心、危害社会稳定的谣言,有害互联网出版内容以及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其他有关非法出版物,为抗震救灾营造和谐稳定良好的文化环境,决不能因为新闻出版管理工作上的失误而给抗震救灾的大局添乱。

五、立足做好本职工作为抗震救灾作贡献

虽然不可能人人都投入到灾区抗震救灾的第一线,但这并不妨碍人人为抗震救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对抗震救灾的支持,就是为抗震救灾作贡献。全省新闻出版工作者和各新闻出版单位,要把对灾区人民的同情关爱之心,把不畏艰险、积极奉献的抗震救灾精神,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的巨大动力,以全民抗灾的精神,积极做好各地区、各单位、各自的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管理和科学发展,牢牢把握新闻出版的正确导向,有效促进新闻出版业又好又快发展,以良好的工作业绩为抗震救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返回首页]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附件:

相关链接:


网站地图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使用帮助| 隐私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浙江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    浙ICP备05000088号
浙江浙大网新互联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和技术支持
建议IE5.5、1024x768浏览效果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