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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新出发〔2008〕65号
各设区市、义乌市社会和劳动保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刷协会:
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引导企业加强在职职工培训,推动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印刷高技能人才培养,决定共同举办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活动。根据新闻出版总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新出联﹝2008﹞5号)要求,现将组织开展我省初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初赛由省新闻出版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由省印刷协会、省报业协会承办;由各市和义乌市印刷行业协会协办;由主办单位共同组成组织委员会(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评判组。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印刷协会。
二、竞赛工种和组别
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初赛的竞赛工种为平版印刷工,设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
三、参赛对象
职工组参赛对象为从事平版印刷工种的从业人员,不受学历和职务的限制;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在校的本科生、高职、高专生以及中专、技校生。
四、竞赛标准和命题
全省初赛以《平版印刷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的要求为基础,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技能等相关内容,以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总成绩中理论知识占30%,实际操作占70%。
五、初赛方式
各市接本通知后尽快组织各印刷单位报名,报名后要及时组织进行预赛选拔,选拔名额按本通知附件2的要求掌握;职工组报业轮转机组由省报业协会负责组织;学生组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新闻出版学院和浙江科技学院轻工学院组织报名。参加我省初赛选手名单请于8月6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8月20日前由组委会组织进行全省初赛;初赛选拔出的优胜者参加全国选拔赛。
六、初赛奖励
(一)职工组
1.对全省初赛中获得综合成绩前5名的选手(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均须合格),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其它参赛选手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均合格者,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
2.对取得全省初赛综合成绩前10名的选手,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
(二)学生组
1.对全省初赛中理论和实际操作均合格者,由省劳动保障厅核准后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获得综合成绩前3名的选手(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均须合格),毕业后进入相应岗位工作1年后,可申报参加平版印刷工技师鉴定。
2.对取得全省初赛综合成绩前10名的选手,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
组织开展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对于促进岗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我省初赛工作顺利完成。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5150431、85179523。
附件:
1.首届全国印刷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浙江初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2.各市参加初赛选手名额分配表
3.参赛选手登记表(可在中国印刷行业网www.chinaprint.org下载)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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