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风建设的八项措施

加强政风建设的八项措施

    为坚决贯彻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强政风建设,局党组决定:
    1、不准在行使新闻出版行政审批权过程中搞权钱交易,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
    2、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3、不准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4、不准以开会、考察、招商、研讨、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以及在各类会议中赠送礼品、纪念品和向企事业单位摊派会议费用;
    5、不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
    6、不准私自借用下级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车辆;
    7、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
    8、切实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局机关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一次局长办公会议、一次局务会议;进一步精简文件,在去年共发各类公文790份的基础上,今年减少一半发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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