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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党组会议制度 (经2001年3月13日局党组会议通过实施) 浙新出党(2001)5号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的有关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贯彻党的新闻出版工作方针,研究新闻出版管理的重大问题,决定重大改革措施。 3、研究决定干部的推荐、任免、调动、奖惩和局机关内设机构、局属机构的设置及人员调整、考核等。 4、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党纪方面的主要问题,制定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的措施。 5、其他需要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参加人员 党组会议由党组全体成员参加,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会议必须超过半数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因故不能参加的同志,应事先请假并将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告诉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议题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会议程序 1、党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 2、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由局办公室事先通知与会人员并送发有关材料,一般不在会上临时动议。 3、提交党组会议决定的议题,分管成员事先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未形成成熟意见的议题不提交党组会议讨论。 4、党组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讨论议题时,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力求统一认识,遇有意见不一致而又必须及时作出决定的议题,会议主持人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5、会议决定的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并指定成员负责落实。 6、会议讨论所需的材料和会议的通知、会务、记录、纪要撰写由局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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