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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浙新出党(2001)6号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和研究贯彻中央、国务院、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2、通报有关全省新闻出版工作的重要情况。 3、制定年度和半年工作计划、总结;研究部署一个阶段的重要工作。 4、审定全省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审批出版物年度选题计划。 5、审核省内创办出版社、报纸、期刊;审核省内设立书刊印刷国家级定点企业、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审批创办报形、刊形内部资料出版;审批设立书刊印刷省级定点企业、出版物印制许可证企业和出版物二级批发单位。 6、制定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措施,讨论拟订地方性新闻出版法规及实施意见,检查实施情况。 7、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处罚事项。 8、研究提出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新闻出版管理等方面的措施、意见。 9、研究决定本局及局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和重大财务事项。 10、需要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参加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组成,局长或受局长委托的一名副局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超过半数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因故不能参加的同志,应事先请假并对会议议题的意见告诉会议主持人。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确定。 三、会议程序 1、局长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决定召开。 2、会议议题由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确定,由局办公室事先通知与会人员,一般不在会上临时动议;各职能处室和局属单位需提交局长会议讨论的议题,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办公室汇集送交局长安排。 3、会议决定的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并指定成员负责落实。 4、会议讨论所需的材料和会议的通知、会务、记录、纪要撰写由局办公室负责。 |